体育科学学院学生课堂管理规定

文字:体育科学学院   编辑:体育科学学院   时间:2023-02-28 点击:

课堂是学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培养思维认知的重要场所,为维护学校正常的课堂秩序,保障学生的文化学习,加强对学生上课的管理与引导,营造文明、向上的育人环境,推动学院优良学风建设,根据《衡阳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课堂纪律管理

一、关于迟到、早退

所有学生原则上应提前10分钟到达教室,靠前排就坐并做好上课前的准备,迟到、早退、旷课达一定次数时,将给予相应处分:

(一)初次迟到、早退的学生,将进行思想教育并进行全院通报;

(二)迟到10分钟以上记旷课一次,早退记旷课一次;

(三)迟到达5次、早退达3次者,将以短信的形式告知家长,并由学院给予其警告及以上处分;

(四)旷课达5次者,将由学院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告知家长处分情况并记入学生档案;

(五)经学院教育、通报后屡教不改者,将根据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二、关于旷课

一学期内无故旷课达到以下学时者,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一)10-20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并要求到学院做检讨;

(二)21-3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通知家长记录学院档案;

(三)31-4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并通知家长记入学籍档案;

(四)41-50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通知家长记入学籍档案;

(五)50学时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注:旷课一次计2学时

第二章 请假、销假管理

一、关于请假

(一)请假至少需提前半小时,无特殊情况一学期请假次数不可超过3次,每次请假时间不可超过半天;

(二)请假要通过纸质假条或“今日校园”APP申请,辅导员签字或审批同意后方为请假成功;

(三)疫情期间,超过半天、离开本市或本省的请假,需要辅导员同意后报学院、学校审批;

(四)请假必须程序规范,征得老师同意,伪造假条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关于销假

(一)所有请假学生要在返校后第一时间销假,未销假的同学不允许再次请假;

(二)销假可以通过“今日校园”销假或到辅导员办公室当面销假;

(三)疫情期间所有返校同学除了履行正常销假手续,还应在销假时提供行程码、健康码、核酸检测报告供年级辅导员查验。

第三章 学习作风管理条例

一、关于课堂纪律

学生上课应严格遵守学校学生教室守则,违纪达一定次数将给予相应处分:

(一)禁止上课玩手机、睡觉,发现违纪3次者将进行教育并全院通报,违纪5次者将给予其警告处分;

(二)禁止在课堂上大声喧哗,扰乱课堂秩序,一经发现将进行通报并做书面检讨;

(三)有其他上课违纪行为,将视情况予以处理。

二、关于课堂考勤

(一)班长要严格课堂考勤,包庇旷课者将严肃处理;

(二)考勤过程中请所有学生遵守秩序,代答到或扰乱秩序者将严肃处理;

(三)学生干部要协助任课老师进行课堂考勤,并将考勤情况及时报告辅导员老师;

(四)找人代课者,一经查处,给予警告处分,通知家长并记入学院档案。

三、关于文明规范

学生应遵守文明规范,有以下行为者,将给予相应处分:

(一)携带早餐进教学楼或上课吃早餐者;

(二)顶撞老师或与老师发生冲突者;

(三)故意靠后就坐者。

第四章 其他

(一)多次违反《体育科学学院学生课堂管理规定》者,除了给予相应的处分,还不得参与下一年度奖助学金评定、不得列为推优入党候选人。

(二)本管理规定自2022年10月17日起施行,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Copyright© 2021 衡阳师范学院体育科学学院.
地址: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   邮编:42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