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文字:体育科学学院   编辑:体育科学学院   时间:2007-10-16 点击:

一、为了切实把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根据党章和中组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员教育方针出发,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在党总支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三、要注重在第一线的工作人员和 35岁以下的青年干部职工中发展党员。

四、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同时反对求全责备的关门主义。要注意积极、主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党员队伍。

五、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

(一)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二)申请入党的的人提出书面申请(今后 28周年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后,经党支部推荐,支委会或者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确定为入党培养对象。

(三)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基本路线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通过教育,使入党积极分子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力,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四)党组织要指定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经常性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撰写培养考察意见。

(五)培养对象应向党组织书面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等情况。

(六)党支部每年年底对培养对象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培养对象调动工作时,党支部应及时将培养、考察、教育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

(七)培养对象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八)培养对象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当前发展党员进行政审的主要内容是:入党者本人的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政审一般由单位党组织负责进行。在进行政审时,可以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也可以发函请有关单位的党组织协助调查。政审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吸收为预备党员。

(九)没有经过党的知识的系统培训,或重点培训考试不及格者,不能发展入党。

(十)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和程序发展党员。

1 、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做好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入党的准备工作。支委会在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入党前,需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由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召开支委会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

2 、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公示的对象是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公示的时间是在支部大会表决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范围由各党支部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为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工作时间、政治面貌、文化程度、现任职务、何时申请入党、何时列为发展对象。

3 、确定入党介绍人。申请入党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党支部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任务是: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主要家庭成员等情况,如实向组织汇报;指导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介绍人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在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对其继续进行教育帮助。

4 、召开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以上,才能召开支部大会。在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申请人应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支委会要向大会报告申请人被审议的情况,与会党员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即可作出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因事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同志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5 、报上级党委审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后,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考察材料、征求群众意见和公示情况等一并报党总支及学院党委审批。

(六)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体育科学学院党总支

2007年9月

Copyright© 2021 衡阳师范学院体育科学学院.
地址: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   邮编:42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