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科学学院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党建工作经费是学校下拨各基层党组织用于开展党组织活动的专项经费。党建工作经费的合理、规范使用是推进我院党建工作创新的有力保障。为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经费的合理使用,现制订如下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一、党建工作经费来源
党建工作经费由党费返还费、支部活动经费和其它经费所组成。
二、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原则
1.立足支部、服务党员。党建工作经费主要是为各党支部和党员正常开展组织活动提供保障。
2.统筹安排、突出特色。党建工作经费应根据我院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制定好年度经费使用计划,并重点突出培育和打造党组织党建工作特色。
3.专款专用、规范管理。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必须用于党组织开展党建各项活动,确保专款专用、规范管理,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
三、党建工作经费使用范围
1.党员教育管理。用于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的学习培训、教育管理和业务学习的资料费、党建读物订阅费、场地租用费、课时费等方面。
2.奖励党支部创新党组织生活、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的费用。
3.服务党员。用于日常走访、慰问家庭困难党员、因病住院党员及离退休党员干部,送去党组织的关怀和帮助。
4.党建理论研究。用于开展党建理论研讨、征文、课题申报及研究等。
5.开展党组织专题活动。用于突出党建工作特色的专项活动,确保党组织正常开展工作和活动的必要经费支出;用于开展具有政治教育意义的专题学习考察费用。非党建活动不得在党员活动经费中开支。
6.学生党员工作经费要用于学生党员开展党建活动,不得挪作它用。
四、党建工作经费管理
1.统一管理。党建工作经费由校党委组织部和财务处统一管理。学院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计划要经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所有开支,必须符合财务管理规定。
2.特色活动立项。学院党总支、党支部开展的重大活动应体现自身的党建工作特色,并进行党建特色活动项目立项申报,内容包括:特色项目名称、活动时间、活动地点、项目特色与创新、参加活动的党员数及经费预算,经组织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活动结束后,党总支(党支部)上交特色项目总结,经组织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到财务处报销活动经费。
3.专人负责。学院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报帐由党总支指定一名党员干部具体负责,且必须有专门的帐本。党员活动经费严格按年初学校核定的金额掌握使用,且只能当年内使用完毕。
4.审批权限。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由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负责,实行“一支笔”签字制度。凡经费预算超过1000元的特色或专题项目,均需先立项,项目完成后,经支部书记会签、党总支书记审核签字后,再经党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审批签字,最后由主管校领导审签。
5.使用公示。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要纳入党务公开内容,通过网络、宣传栏、会议等形式向广大党员公布。基层党组织换届时,应向党员大会报告活动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
6.监督检查。党总支每年底要对党建工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并接受学校党委组织部的监督和检查。